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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動式壓力設備TPED認證模式


對投放歐共體市場的新造移動式壓力設備(指2001年7月1日以後製造的)進行符合性評審;評審的技術要求為ADR和RID;

對投放成員國境內的新造移動式壓力設備進行符合性評審;評審的技術要求為ADR和RID;

對現有移動式壓力設備(指2001年7月1日以前製造的)進行再評審;評審的技術要求為ADR和RID;

對首次評審合格的移動式壓力設備進行定期檢驗、確認這些移動式壓力設備仍然是安全的、符合標準要求的,可以重複使用;

評審模式為A,A1,B,B1,C1,D,D1,E,E1,F,G,H,H1等13個(與壓力設備指令97/23/EC相同);

評審和再評審必須由授權檢驗機構(NOTIFIED BODIES)和核准檢驗機構(APPROVED BODIES)來進行;評審合格和必須打印或粘貼π標誌和評審執行機構的識別號碼。

 

移動式壓力設備TPED認證流程


1. 提供給我們產品的基本信息,用來判斷CE認證產品的適用標準,並確定產品的認證模

   式,如:以及產品的型號列表、材料、規格、性能、特性和用途等;
2. 根據認證模式製定培訓、測試和審核計劃;
3. 產品標準和生產管理體系培訓和初次評估;
4. 焊工資格證的培訓,取得ISO 9606國際焊工證,取得焊接工藝評定(WPQR);
5. 樣品型式試驗、工廠審核(根據認證模式確定)。
6. 後續監督(根據認證模式確定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