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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梯指令

電梯LIFT指令-2014/33/EU


在歐盟,所有的電梯及安全部件必須在貼有CE標識且附有EU符合聲明的條件下才能被投放市場,CE標識只有在嚴格遵照歐盟電梯指令的檢驗要求、獲得歐盟公告機構(Notified Body)的一致性評估及CE認證後方可使用,一致性評估的過程涵蓋了電梯整機及其安全部件。

2014年,歐盟發布了最新電梯指令2014/33/EU,以及新版電梯協調標準EN 81-20和-50。新指令於2016年4月20日起執行,取代了老指令95/16/EC,新標準EN 81-20和-50於2017年9月起強制實施,取代了老標準EN 81-1和- 2。LIFT指令是歐盟針對電梯安全的法規,需歐盟授權機構依據LIFT指令對安全部件和直梯產品進行EU合格評審。